【安全生产曝光台】2023年清流县安全生产典型案例

日期:2023-06-26 11:27 来源:清流县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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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2023420日,清流县应急管理局执法检查人员对福建省矿业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通过查看视频监控系统,发现2023年4月18日15时30分邓某某操作提升机。现场询问邓某某,其承认2023年4月18日15时30分自己无证操作提升机。

查处理由及结果提升机操作作业为《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规定的特种作业。福建省矿业有限公司无证人员邓某某从事提升机操作作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规定,参照《福建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裁量基准中第(十二)个违法行为裁量幅度第一阶次的规定,决定对该公司作出处以人民币壹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评析特种作业人员所从事的工作,在安全程度上与单位内的其他工作有较大差别。他们在工作中接触的危险因素较多,危险性较大,很容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而一旦发生事故,不仅对作业人员本人,而且会对他人和周围设备、设施造成很大危害。因此,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培训教育,实行严格的管理,减少他们的失误,对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具有重要意义。本案中,该矿业公司普通员工邓某某存在侥幸心理,未经培训取证的情况下,以为暂时操作一下提升机不会有什么问题,实际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稍有不慎,就会发生安全事故。一旦发生,给自己和他人带来极大的危害,对其家庭而言,也是沉重的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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