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曝光台】2024年清流县安全生产典型案例(二)

日期:2024-04-26 10:01 来源:清流县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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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2024年1月20日,清流县长校镇人民政府向清流县应急管理局反映清流县长校镇××香烛店超量存储烟花爆竹,清流县应急管理局派出执法人员对清流县长校镇××香烛店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零售店存在超量存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主要证据有:现场检查记录1份、询问笔录1份、现场照片、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清单、《关于烟花爆竹等的价格认定结论书》、营业执照等。

查处理由及结果:清流县长校镇××香烛店超量存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和第三款的规定,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项规定,参照《福建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关于《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相关规定裁量基准中第(一)个违法行为裁量幅度第一阶次的规定,考虑其积极配合应急部门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立即将超量存储的208件烟花爆竹退回批发企业,对长校镇××香烛店作出处以人民币叁仟元(¥3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评析:部分商户为追求经济利益,大量购货,超量储存,对周边商户和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本案一方面依法打击了超量存储的违法行为,另一方面通过打击非法行为,起到了良好的警示教育作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汲取曝光案例的经验教训,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风险,及时纠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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