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的公示(一)

日期:2026-01-09 09:39 来源:清流县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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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安委会于2025年12月30日至12月31日组织指导服务组,对我县开展了2025年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检查暨岁末年初指导服务工作,发现三明鑫福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等2家生产经营单位存在2项重大事故隐患,现予以公示。

相关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隐患问题整改“五落实”要求,按时完成整改“销号”。有关部门要按照隐患治理相关要求,加强指导帮扶,明确整改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防止事故发生。要及时对隐患进行汇总分析,深入查找共性问题和原因,切实落实好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

 

附件: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一)

 

清流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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