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全生产典型案例的公示(一)

日期:2026-03-11 08:16 来源:清流县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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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动,进⼀步强化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持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推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现将2烟花爆竹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

一、变更经营场所未重新办理零售许可证案件

2026年1月20日,清流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时,发现邓某某(系清流县某烟花爆竹店业主)变更经营场所未重新办理零售许可证。上述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清流县应急管理局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对该零售店作出处罚。

二、超量储存烟花爆竹案件

2026年1月29日,清流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时,发现清流县长校镇某香烛店超量存放烟花爆竹193箱。上述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清流县应急管理局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对该零售店作出处罚。

两起案件暴露出烟花爆竹零售领域漠视许可、突破安全”的突出问题。烟花爆竹属高危物品,许可即责任、合规即安全。所有经营者必须严守法律底线,规范经营行为,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消费者在购买烟花爆竹时,务必选择有经营许可证的商家,拒绝购买无标识、非法渠道的产品,避免因劣质烟花爆竹引发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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