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清流县统计局部门决算说明

日期:2018-08-17 15:17 来源:清流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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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清流县财政局关于批复统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我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实施上级统计机构下达的和县委、县人民政府规定的统计制度、调查计划和统计体制改革方案,搜集、整理并提供全县基本统计资料。

  2、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各乡镇、各部门的社会经济统计和调查工作,切实加强乡镇综合统计站和农村基层统计队伍建设,实现农村基层统计规范化管理。

  3、负责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工作。对国民经济运行、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作出统计预测,实行统计监督,负责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咨询意见。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统一检查、审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公报。

  5、搜集、整理、提供有关县的基本统计资料,并进行比较、分析和研究,为发展县域经济提供参考资料。

  6、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国统一的周期性的国情国力普查工作,统一安排、管理统计调查专项经费。

  7、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在本县的贯彻执行情况,会同市级有关部门查处统计违法案件。

  8、按照统计信息自动化建设的要求,积极稳妥地建立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数据库体系。

  9、组织统计干部业务培训,继续教育,统计专业技术职称和统计上岗资格考试工作。

  10、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州统计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统计局部门包括4个下属单位,全部列入2018年统计局部门预算,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清流县统计局

行政

8

7

城调队、农调队

参公

10

7

普查中心

事业

3

3

统计调查中心

事业

14

8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1、全面完成各项统计业务工作

 (一)是认真完成统计年报和定期报表工作。收集、编制和审核各种统计报表是统计局的本职工作,为了高质量地完成年报和定期报表,统计人员充分发扬吃苦耐劳的精神,及时、准确、全面地完成了各种年报和定期报表任务,联网直报率达100%。

 (二)是认真做好年鉴的编印工作。统计年鉴是统计工作成果的有效载体。为了全面反映我县年度经济和社会发展成果,为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提供科学依据,使社会各界人士、投资者更好地认识、了解我县县情。我局均在年初召开专门会议,布置年鉴资料收集整理工作,要求各专业人员全面着手统计年鉴编制工作,统筹兼顾,努力做到日常报表与年鉴汇编工作两不误,并提出在确保时间与质量的同时,有所创新,力争早日出版,为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服务。

 (三)是按时开展各项抽样调查工作。我局根据上级统计部门的统一部署,相继开展了规模以下工业、餐饮住宿业、服务业、劳动力调查、文化产业调查、农村贫困监测、移民、妇女两纲、小微企业等多项抽样调查任务。

1、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做好大型普查和专项调查工作.  (1)、全面完成全国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根据省、市统计局的统一部署,我县农普办精心组织,多方协调。2017年我县顺利完成了所有农业经营户和农业经营单位的入户登记和PDA录入上报工作,完成情况为:普通农业经营户26190户,规模农业经营户1459户,农业经营单位684个。

(2)、住户样本调查轮换工作扎实推进。根据市队工作进度要求,我县已完成抽样框的构建、村级单位的抽选和落实、样本调查小区的确定。共抽选并落实15个调查小区,摸底户数近2万户,最终抽取300户作为新一轮住户调查样本(前3年150户,后两年150户)。

(3)、圆满完成2017年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完成本次我县人口抽样调查6个样本点的入户调查,完成情况为459户,登记人口数1736人。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统计局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11.68万元,本年收入346.53万元,本年支出357.76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45万元。

(一)2017年收入346.53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10.42万元,增长3.10%,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46.53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00万元。

2.事业收入0.00万元。

3.经营收入0.0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6.其他收入0.00万元。

  (二)2017年支出357.76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33.07万元,增长10.19%,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61.6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56.77万元,公用支出4.88万元。

    2.项目支出96.11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4.经营支出0.0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57.7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3.07万元,增长10.19%,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2010501行政运行支出202.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 增长10.18%,主要原因是增长人员工资。

(二)2010507专项普查活动96.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 增长121.84%,主要原因是增加农业普查各项支出。

   (三)2010550事业运行59.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 减少39.19%,主要原因是减少人员工资。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1.6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56.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4.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32万元,同比增长-89.31%。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本单位没有公务车。

  (三)公务接待费0.32万元。主要用于省、市相关部调研、检查、项目验收等方面的接待活动门。累计接待6批次、接待总人数52人次。与2016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增长-71.52%,主要是:减少农业普查前期省、市人员检查指导业务工作。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0.14%,基本持平。

注:没有机关运行经费的单位请说明“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3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注:没有政府采购支出的单位请说明“本单位××年度没有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1.项目组织情况。 围绕统计工作要求,开展各项普查及调查活动,如 农业普查、文化产业调查、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物价调查项目中的各项费用及 村级统计员及首席统计局补贴等

2.项目资金情况。县财政局拨入资金96.56万元用于开展各项普查及调查活动,实际支付96.11万元,用于各项普查及调查的培训、差旅及各辅助调查员的补贴等 。

3.存在问题。 一是科普经费资金总量小,位列全县13个乡镇,如农业普查涉及全县农户,不能满足普查工作量大面广的资金需求。二是项目较多,资金投向分散,导致项目示范效应不强,规模效益及可持续性难以体现。 

4.下一步改进意见。(1)按照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使用期限一般为两年。但在实际工作中,我局的普查项目难以两年完成,如今年的农业普查跨期三年,建议适当放宽使用期限。(2)我局应提高管理能力水平,继续完善管理办法、探索有效途径,严格监督管理,但因专项资金政策、管理办法出台的时间短,还无法吃透精神、把握原则,在核算上还不够规范、不够详细,需要不断改进完善,还要建全内部绩效考评办法。建议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指导,提高管理水平。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1 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1-2 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1-3 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1-4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1-5 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6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7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8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1-9 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10 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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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清流县统计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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