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清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决算说明

日期:2018-08-17 15:50 来源:清流县疾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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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清流县财政局《关于批复清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清财社决〔2018〕12号)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清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清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批复(清委编〔200626号),清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主要职责是:主要承担我县公共卫生、疾病预防与控制、预防医学研究的职能为政府部门制定公共卫生、疾病预防与控制的政策提供科学技术依据,负责对全县卫生防疫工作的业务指导。

(一)完成上级下达的疾病预防控制任务,负责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具体工作的管理和落实,负责辖区内疫苗使用管理,组织实施免疫消毒,控制病媒生物的危害。

(二)负责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文件的监测调查与信息收集、报告落实具体控制措施。

(三)开展病原微生物常规检验和长见污染的检验。

(四)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与卫生监督执法相关的检验检测任务。

(五)指导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城市社区卫生组织和农村乡(镇)卫生院开展卫生预防工作,负责考核和评价对从事疾病预防控制相关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

(六)负责疫情和公共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报告、指导乡、村和有关部门收集、报告疫情。开展卫生宣传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普及卫生预防知识。

(七)开展卫生宣传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普及卫生预防知识。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清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包括7个职能股室1、公共卫生应急科。2、传染病预防控制科。3、免疫规划管理科。4、健康教育促进科。5、卫生科。6、检验科。7、行政管理科及0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清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财政拨款

 30

 28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清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要任务是: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上级行政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按照省、市、县卫生工作要求,深入开展疾病预防和控制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领导,推进中心能力建设

20174月,中心进行整体搬迁,新大楼办公面积2100平方米,其中实验用房700平方米。搬迁前后,共投入260余万元,购置了实验室专用设备、办公桌椅橱柜、实验室水质检测设备(离子色谱、原子荧光等)、创城应急仪器设备(气相色谱、血球仪、生化仪等)、彩超,极大完善了中心业务科室特别是实验室的功能建设,改善中心卫生监测条件,提升了实验室应急检测能力,全面推进了我中心的能力建设。

(二)真抓实干,业务工作协调发展

1)免疫规划工作情况

我中心对疫苗采购和销售、使用配送、冷链要求都进行规范化管理,严格第二类疫苗遴选采购,保障疫苗供应,保证疫苗质量。2017年全县出生1800人,儿童建卡建证1800人,建卡建证率100%;对0-615052名儿童实施免疫接种,接种一类疫苗41304人次,各疫苗接种率均达到目标要求。

2)传染病控制和卫生应急工作开展情况

加强国家疾病监测信息系统管理,认真落实传染病24小时监测审核制度,及时进行传染病疫情日、周、月分析。2017年传染病预警信息处置35条,累计报告甲乙丙类传染病1129例,总发病率为823.63/10万。

3)卫生监测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对29个水厂的78水质监测点开展了4次水质监测,累计采集水样312份,其中城区水样88个,合格率100%。乡镇水样224个,合格101份,合格率45.08%。开展职业健康体检1757人次,检出异常结果181人次,检出率10.30%。审核食源性疾病病例244例,两家哨点医院均超额完成任务。开展6轮食品污染监测采样工作,在超市、农贸市场、网络购物平台等场所,对水果、米制品、茶叶、奶制品等1444种食品进行采样,采集样品124份,其中城区65份,乡镇59份,送至市疾控中心进行检测。

4)慢性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高血压患者管理9015人,规范管理6618人,规范管理率73.41%;糖尿病患者管理2325人,规范管理1637人,规范管理率70.41%。在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621人,在册率4.44‰,管理率98.39%,规范管理率78.9%,治疗率71.5%,稳定率96.45%。全县所有医疗机构均开展死因监测报告,共报告876例,全县户籍人口粗死亡率5.58‰。开展二级临床医院肿瘤报告登记,全年报告肿瘤病例217例。开展碘盐、尿碘、水碘、水氟的监测工作,检查结果均保持在国家消除碘缺乏病标准内。

5)结核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中心紧抓结核病的发现、治疗及信息管理、网络追踪等各项工作,积极推进结核病服务模式转型工作,在9月份结核病转型工作与县总医院完成交接。全年共接诊初诊病人116例,活动性病人41例(新发涂阳22例,涂阴病人19例),完成全年新涂阳任务的95.65%,涂阴病人完成67.86%,完成全年活动性病人为77.36%   

6)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

中心紧紧围绕“中国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推进健康教育工作,加强健康教育宣传阵地的建设,围绕健康四大基石有关内容,积极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工作,大力宣传控烟、预防接种、艾滋病预防、常见慢性病防治等健康知识。

7)实验室检验检测工作情况

2017年实验室添置了离子色谱仪、原子荧光光度计等水质检测仪器设备,购买气相色谱仪、全自动血球仪、生化仪等创城应急仪器设备,使中心实验室各项工作的开展有了充分的保障,强力提升了实验室应急检测和水质检测的能力。中心经过各项前期工作精心准备,已申报了实验室资质认定。中心完成从业人员健康体检ALT 、甲肝、戊肝项目检测各3066人次,职业卫生岗前体检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检查项目各1796人次。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清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年初结转和结余118.24万元,本年收入628.18万元,本年支出649.80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结余分配6.4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90.17万元。

(一)2017年收入628.18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39.04万元,增长6.63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500.5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00万元。

2.事业收入126.80万元。

3.经营收入0.0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45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6.其他收入0.43万元。

(二)2017年支出649.80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154.74万元,增长31.26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633.0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60.43万元,公用支出272.66万元。

2.项目支出16.72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4.经营支出0.0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28.5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44.28万元,增长37.54%,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210040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支出511.8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60.4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49.77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154.07万元,增长43.26%

(二)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15.05万元。主要是艾滋病、结核病、地方病、水质监测等项目日常支出。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11.45万元万元,减少40.66 %。主要原因是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目资金劳务费减少故支出也减少。

(三)2109901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6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1.8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60.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51.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04万元,同比增长-12.28%。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 2017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与2016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增长0.00%.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6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3.6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与2016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增长0.00%-3.57%,主要是: 车辆保险费、车燃费减少。
  (三)公务接待费1.42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 22批次、接待总人数176人数。与2016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增长-28.70%,主要是: 2017年省市疾控中心开展项目检查等业务接待减少。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0.%.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本单位没有项目绩效自评。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1 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1-2 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1-3 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1-4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1-5 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6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7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8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1-9 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10 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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