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财政局关于下达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经费的通知

日期:2020-02-03 14:18 来源:清流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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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卫生健康局: 

  为做好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资金保障工作,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经费保障政策的通知》(闽财社〔2020〕4号)精神,现我局从2020年年初预算安排的卫生应急队伍建设资金中再次下达你局50万元,用于开展疫情防控所需设备和试剂采购等有关支出,根据省财政厅统一要求,同时一并调整清财(社)指〔2020〕3号文列支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科目,请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清流县财政局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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