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财债〔2022〕4号
清流县财政局关于调整专项债券资金
用途的通知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专项债券用途的批复》文件要求,同意将2021年安排清流氟新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中4000万元进行用途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回清流氟新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4000万元,项目单位于7月28日前将债券资金缴入清流县财政局金库,相应冲减2021年“2290402-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功能分类科目;
二、下达清流县总院专项债券资金2000万元,用于清流县医疗补短板建设项目;下达清流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专项债券资金2000万元,用于清流县金星工业园新材料智慧园区建设项目,以上两个项目列“2290402-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功能分类科目,资金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进行拨付。
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组织项目实施,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同时进一步落实专项债券资金工作要求,切实加快专项债券项目建设进度,规范高效做好债券资金支出使用工作,切实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清流县财政局
2022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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