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财政所、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
为应对农资价格上涨对实际种粮农民的影响,释放支持粮食生产的积极信号,保障农民种粮收益,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第三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63号)和《福建省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第三批)资金发放实施方案》,结合各乡(镇)上报情况,现下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124万元(明细详见附件1)。
各乡(镇)要按照《福建省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第三批)资金发放实施方案》的要求,务必于9月30日前将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第三批)资金通过 “一卡(折)通” 的形式直接发放给农户。对于农户“一卡(折)通”账号存在异常的,
各乡(镇)要做好核对并及时更新,确保补贴资金按时、足额发放至农户手中。
各乡(镇)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管,禁止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联系人:陈熙(清流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5985327181
邮箱:qlnyg181@163.com
郑永富(清流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5987920051
邮箱:zhengyf1116@163.com
附件:
1.清流县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第三批)资金分配表
2.清流县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第三批)受助人员情况表
3.清流县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第三批)资金发放汇总表
清流县财政局 清流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9月23日
清流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2年9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