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财政局 清流县水利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水利救灾资金的通知

日期:2023-09-22 09:45 来源:清流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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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财(农)指202321

 

清流县财政局 清流县水利局关于

下达2023中央水利救灾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乡财政所、水利工作站: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3年第三批中央水利救灾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62号)he 《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水利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中央水利救灾资金的通知》(明财农指〔2023〕41号)文件精神,下达2023年中央水利救灾资金75万元,用于水毁灾损水利工程设施修复工作,支出列“2130314-防汛”科目。

请严格按照财政部、农业农村部、水利部印发的《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3号),切实管好用好中央水利救灾资金。做好绩效跟踪管理,按时完成绩效目标任务,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项目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为他用。

 

附件:1.中央水利救灾资金安排表

      2.中央水利救灾资金绩效目标表

 

 

 

 清流县财政局          清流县水利局

                                2023年922

 

 

 

 

 

 

 

 

 

 

 

清流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3922日印发


附件1:

中央水利救灾资金安排表

 

序号

乡(镇)

项目名称

金额

(万元)

资金

批次

1

沙芜乡

上坪村李家湾防洪提水毁修复工程

15

第二批

2

沙芜乡

白塔村严家排洪渠水毁修复工程

20

第二批

3

田源乡

新村村门前溪水毁修复工程

30

第三批

4

里田乡

田坪村堤防水毁修复工程

10

第三批

 

 

75

 

 

 

 

 

 

 

 

 

附件2:

中央水利救灾资金绩效目标表

 

专项名称

2023年第二批、第三批中央水利救灾资金

主管部门(单位)

名称

县水利局

补助区域

沙芜乡、田源乡、里田乡

资金情况
(万元)

资金总额:

75

其中:财政拨款

75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

补助4个水毁项目,确保生产生活安全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区域目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实施水毁工程修复数量

4

质量指标

工程施工验收

通过验收

时效指标

资金下达省级6个月内预算执行率

8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保障防洪工程安全度汛

发生工程设计标准内洪水不受严重影响

社会效益指标

保障居民社会生活平稳

发生工程设计标准内洪水不受影响

可持续影响指标

为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安全保障

发生工程设计标准内洪水不受影响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群众满意度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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