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财(农)指〔2023〕19号
清流县财政局 清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第二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专项资金的通知
有关乡(镇)财政所、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
根据《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第二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的通知》(明财(农)指〔2023〕40号)精神,现下达2023年度第二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65万元,用于3个产业发展项目(详见附件),款列“2130505-生产发展”预算科目。
请严格按照《三明市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财农〔2021〕13号)、《三明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财农〔2021〕2 号)等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有关乡(镇)要组织做好资金绩效目标和绩效跟踪管理工作,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规范项目资产管理,及时将形成的资产纳入监管范围,确保项目持续发挥效益。
附件:1.2023年度第二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安排表
2.2023年度第二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清流县财政局 清流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20日
清流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3年9月20日印发
附件1:
2023年度第二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专项资金安排表
单位:万元
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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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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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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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部分建制村培育壮大优势特色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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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津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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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坊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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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种植产业提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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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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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坊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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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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樱花观光旅游产业提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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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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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芜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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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口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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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地溪谷森林康养休闲旅游产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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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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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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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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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23年度第二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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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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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第二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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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单位)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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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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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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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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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情况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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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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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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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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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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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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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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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主要用于大力发展特色优势农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农家乐)、文旅康养、电子商务、流通配送等联农带农富农产业项目及其配套设施,促进乡村产业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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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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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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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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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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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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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目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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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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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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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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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发展产业类项目行政村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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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特色优势农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文旅康养、电子商务、流通配送等联农带农富农产业项目及其配套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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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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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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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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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过程中出现重大违规违纪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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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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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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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项目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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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项目补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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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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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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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资金拨付到位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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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资金拨付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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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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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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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效益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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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村集体经济收入年增长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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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动村集体经济收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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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上年有所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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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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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乡村产业发展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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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乡村产业发展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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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推广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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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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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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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区基层干部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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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区基层干部满意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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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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