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3年度第三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的通知
清流县财政局 清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第三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
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财政所、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推进乡村振兴,根据《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第三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的通知》(明财(农)指〔2023〕53号)精神,现下达 2023 年度第三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 50 万元(项目及列支科目详见附件1)。
请严格按照《三明市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财农〔2021〕13 号)和《三明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财农〔2021〕2号)等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请各乡镇规范项目资产管理,及时将形成的资产纳入监管范围,确保项目持续发挥效益。各有关乡镇财政所、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要组织做好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 1.2023 年度第三批市级财政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分配表
2.2023 年度第三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清流县财政局 清流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29日
清流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3年11月29日印发
附件1:
2023年度第三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专项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乡(镇) |
项目名称 |
资金金额 |
列支科目 |
备注 |
田源乡 |
田口村白石花生加工车间改造 |
10 |
2130505-生产发展 |
培育壮大优势特色产业 |
灵地镇 |
灵和村黄牛养殖棚项目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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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口镇 |
大元村村部环境整治 |
10 |
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
补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短板 |
余朋乡 |
泰山村畲族芹口组村内道路周边整治项目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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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地镇 |
灵地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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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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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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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第三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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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2023年度第三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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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单位)名称 |
县农业农村局 |
补助区域 |
田源乡、灵地镇、余朋乡、嵩口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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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情况 (万元) |
资金总额: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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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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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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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目标 |
围绕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主要用于抛荒耕地复垦种粮补助、大力发展特色优势农业、农产品加工业等联农带农富农产业项目以及水、电、路、网等农业生产配套设施、垃圾清运等小型公益性生活设施,促进乡村产业振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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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区域目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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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 指标 |
数量 指标 |
支持培育壮大优势特色产业项目和补短板项目的行政村个数 |
支持培育壮大优势特色产业、补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短板的行政村个数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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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 指标 |
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 |
资金使用过程中出现重大违规违纪现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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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 指标 |
每个项目补助标准 |
每个产业类项目和补短板项目的补助金额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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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指标 |
年度资金拨付率 |
年度资金拨付进度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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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支持产业类项目的村集体经济年收入情况 |
产业类项目带动村集体经济收入情况 |
比上年有所增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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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指标 |
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提升 |
获得补短板补助的村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提升的比例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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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项目区基层干部满意度 |
项目区基层干部满意度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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