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财政局关于设立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村党组书记、村主任工资不能按时发放群众身边实事集中整治监督举报方式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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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财政局关于设立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
专项整治和村党组书记、村主任工资不能按时发放
群众身边实事集中整治监督举报方式的公告
为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一步规范乡村振兴资金使用,扎实做好我县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畅通群众反映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的渠道,现将举报方式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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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惠民惠农补贴资金领域 |
县财政局农业股 |
0598-5327181 |
qlnyg181@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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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项目资金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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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主干工资未及时发放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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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财政资金使用监管领域 |
县财政局监督股 |
0598-5320282 |
电话举报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夏季时间15:00-18:00,冬季时间14:30-17:30。
清流县财政局
202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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