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流县李家乡、灵地镇市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项目建设内容变更事项的批复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李家乡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专项资金项目建设内容变更的请示》(李政〔2025〕18号)、《关于灵地镇2023年度第三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项目建设内容变更的请示》(灵政〔2025〕21号)已收悉。经县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同意你单位提出的变更事项。
一、同意将《清流县财政局 清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的通知》(清财(农)指〔2023〕1号)分配给“鲜水村亲子趣味漂流(一期)项目”的45万元闲置资金投入李家乡示范镇产业类创建项目“清流县李家乡冷泉水上亲子乐园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120万元,建设内容为“建设冷泉水上亲子乐园,修缮老旧休闲道路,配套给排水、强弱电等设施,完善休息驿站、音响等设施设备。
二、同意将《清流县财政局 清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第三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的通知》(清财(农)指〔2023〕28号)批复的“灵地镇灵和村黄牛养殖棚项目”变更为“灵地镇马寨村农业社会化服务片区产业基础配套项目”,建设内容变更为“建设马寨村农业社会化服务片区周边地面硬化及配套设施”。原分配资金10万元不变。
请严格按照《福建省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清流县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清政办规〔2023〕5号)等有关规定,依法依规使用资金,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尽早发挥资金效益。
附件:市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项目建设内容变更表
清流县乡村振兴局
2025年8月8日
附件
市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项目建设内容变更表
序号 |
项目 名称 |
项目实施内容 |
总投资额(万元) |
建设 年限 |
预计开工时间 |
预计竣工时间 |
1 |
清流县李家乡冷泉水上亲子乐园建设项目 |
建设冷泉水上亲子乐园,修缮老旧休闲道路,配套给排水、强弱电等设施,完善休息驿站、音响等设施设备。 |
120 |
2025年 |
2025年9月 |
2025年12月 |
2 |
灵地镇马寨村农业社会化服务片区产业基础配套项目 |
建设马寨村农业社会化服务片区周边地面硬化及配套设施。 |
20 |
2025年 |
2025年9月 |
2025年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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