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农业农村局清流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县级扶贫资金的通知

日期:2020-04-27 09:44 来源:清流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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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扶贫办、财政所,县人社局: 

根据《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十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委办发明电〔202027号)、《三明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三明市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七条措施的通知》(明扶组〔20203号)和《清流县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清流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巩固提升脱贫成效十条措施的通知》(清扶〔2020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现下达2020年度县级扶贫资金23.103万元(详见附件),款列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补助范围

各乡(镇)、县人社局应紧紧围绕脱贫攻坚目标,将资金用于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主要用于补助受疫情影响的贫困户发展产业,补助贫困(空壳)村因疫情影响资源资产性租金减收、补助企业吸纳贫困人口就业等,对已脱贫但不够稳定的重点帮扶对象予以优先支持。

二、加强资金监管

1.各乡镇、县人社局要加大资金监管力度,切实管好、用好扶贫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进度,防止资金结转结余。

2.各乡镇、县人社局要严格按照《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8号)和《福建省扶贫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191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严禁擅自改变扶贫资金用途和使用范围。按照《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闽扶办〔201843号)有关规定,全面推行公告公示制度,发挥好12317扶贫监督举报平台作用。

3.各乡镇、县人社局要严格按照《福建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闽财农〔201763号)要求,组织做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在申请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时,应当合理确定绩效目标及指标,按程序报县级财政部门审核,报送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备案,并抄送乡(镇)纪委,作为绩效执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的依据。

附件:1.2020年度县级扶贫资金安排

2.2020度县级扶贫资金绩效目标表

 3.2020度县级扶贫资金任务清单

 

清流县农业农村局           清流县财政局  

                                  

2020424

附件1

2020年度县级扶贫资金安排表

 

                                                              单位:万元

乡(镇)

合计

贫困户

产业扶持

补助贫困(空壳)村因疫情减收收益第一批(县级承担50%)

补助企业吸纳贫困户就业

备注

合计

23.103

8.23

14.213

0.66

 

龙津镇

3.178

0.79

2.388(下窠村0.45;基头村0.3

俞坊村1.593;供坊村0.045

 

 

林畲镇

2.13

0.48

1.65(林畲村0.95

曾坊村0.7

 

 

嵩溪镇

2.414

0.63

1.784(伍家坊0.397

黄沙口0.575;农科村0.812

 

 

嵩口镇

2.179

1.15

1.029(高坑村0.679

范元村0.35

 

 

余朋乡

1.415

0.23

1.185(芹溪村)

 

 

温郊乡

0.35

0.35

 

 

 

沙芜乡

0.25

0.25

 

 

 

田源乡

0.67

0.42

0.25(廖武村)

 

 

里田乡

1.418

0.28

1.138(田坪村0.863

洋庄村0.275

 

 

长校镇

1.35

0.65

0.7(河排村0.35

沙坪村0.35

 

 

李家乡

1.602

1.11

0.492(长灌村)

 

 

灵地镇

4.387

0.79

3.597(杨源村1.208;灵地村1.24;青甲村1.149

 

 

赖坊镇

1.1

1.1

 

 

 

县人社局

0.66

 

 

0.66

 

 

附件2

2020年县级扶贫资金任务清单

 

项目单位

约束性任务

龙津镇

坚持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两手抓,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项目,巩固提升脱贫质量,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林畲镇

坚持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两手抓,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项目,巩固提升脱贫质量,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嵩溪镇

坚持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两手抓,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项目,巩固提升脱贫质量,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嵩口镇

坚持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两手抓,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项目,巩固提升脱贫质量,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余朋乡

坚持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两手抓,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项目,巩固提升脱贫质量,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温郊乡

坚持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两手抓,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项目,巩固提升脱贫质量,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沙芜乡

坚持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两手抓,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项目,巩固提升脱贫质量,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田源乡

坚持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两手抓,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项目,巩固提升脱贫质量,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里田乡

坚持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两手抓,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项目,巩固提升脱贫质量,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长校镇

坚持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两手抓,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项目,巩固提升脱贫质量,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李家乡

坚持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两手抓,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项目,巩固提升脱贫质量,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灵地镇

坚持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两手抓,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项目,巩固提升脱贫质量,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赖坊镇

坚持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两手抓,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项目,巩固提升脱贫质量,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县人社局

坚持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两手抓,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项目,巩固提升脱贫质量,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附件3

 

 

 

 

 

 

2020年县级扶贫资金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2020年县级扶贫资金

主管部门(单位)名称

县农业农村局

补助区域

各乡(镇)

资金情况

(万元)

 资金总额:

23.103

其中:财政拨款

23.103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

围绕脱贫攻坚目标,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项目,巩固提升脱贫质量。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绩效目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解释

项目乡镇

区域目标值

 

数量

指标

支持产业扶贫项目补助

有发展产业的贫困户每户(或项目)补助资金

龙津等13个乡(镇)

100/

支持就业补助

企业吸纳贫困人口就业补助

龙津等13个乡(镇)

200/

质量

指标

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020年度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

龙津等13个乡(镇)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资金使用重大违规

违纪问题

资金使用过程中出现重大违规

违纪现象

龙津等13个乡(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贫困对象满意度(%)

建档立卡贫困

人口满意情况

龙津等13个乡(镇)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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