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农业农村局 清流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县级扶贫资金的通知
有关乡(镇)扶贫办、财政所:
根据2020年度县级扶贫资金分配方案,结合我县脱贫攻坚实际。现下达2020年度县级扶贫资金51.913万元(详见附件),款列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补助范围
有关乡(镇)应紧紧围绕脱贫攻坚目标,将资金用于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主要用于贫困(空壳)村发展生产与基础设施建设等脱贫项目、易地搬迁安置房屋安全鉴定费等。
二、加强资金监管
1.有关乡镇加大资金监管力度,切实管好、用好扶贫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进度,防止资金结转结余。乡(镇)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将资金拨付到村、到项目,确保项目按时实施,早日见效。
2.有关乡镇严格按照《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8号)和《福建省扶贫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19〕1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严禁擅自改变扶贫资金用途和使用范围。按照《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闽扶办〔2018〕43号)有关规定,全面推行公告公示制度,发挥好12317扶贫监督举报平台作用。
3.有关乡镇严格按照《福建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闽财农〔2017〕63号)要求,组织做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在申请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时,应当合理确定绩效目标及指标,按程序报县级财政部门审核,报送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备案,并抄送乡(镇)纪委,作为绩效执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的依据。村财增收项目收益的大部分应用于贫困户脱贫项目。
附件:1.2020年度县级扶贫资金分配表
2.2020年度县级扶贫资金绩效目标表
3.2020年度县级扶贫资金任务清单
清流县农业农村局 清流县财政局
附件1: 2020年度县级扶贫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项目单位 |
合计 |
改善小型公益设施 |
易地搬迁房屋鉴定费 |
备注 |
赖坊镇 |
17.913 |
陈家村下马坊机耕路建设17.913 |
|
|
灵地镇 |
29 |
马寨村自来水改造29 |
|
|
嵩口镇 |
5 |
|
5 |
|
合计 |
51.913 |
46.913 |
5 |
|
附件2:
2020年度县级扶贫资金绩效目标表 |
||||
项目单位 |
产出指标 |
效益指标 |
||
质量指标 |
时效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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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要求 |
资金年度支出情况 |
指标1:帮助贫困户(脱贫户)发展产业,提升脱贫质量 |
指标2: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
|
赖坊镇 |
根据资金使用要求确定扶持项目 |
及时补助到村到项目 |
提升脱贫质量,增加贫困群众收入 |
无 |
灵地镇 |
根据资金使用要求确定扶持项目 |
及时补助到村到项目 |
提升脱贫质量,增加贫困群众收入 |
无 |
嵩口镇 |
根据资金使用要求确定扶持项目 |
及时补助到村到项目 |
提升脱贫质量,增加贫困群众收入 |
无 |
附件3: 2020年度县级扶贫资金任务清单
项目单位 |
约束性任务 |
赖坊镇 |
围绕脱贫攻坚目标,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项目,巩固提升脱贫质量,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
灵地镇 |
围绕脱贫攻坚目标,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项目,巩固提升脱贫质量,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
嵩口镇 |
围绕脱贫攻坚目标,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项目,巩固提升脱贫质量,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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