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保险省级、市级财政保费补贴资金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产业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9〕23号)文件精神,现将省财政厅2019年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保险省级财政保费补贴资金17.013345万元(闽财金指〔2019〕14号文件)、三明市财政局2019年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保险市级财政保费补贴资金5.67万元(明财(农)指〔2019〕81号文件),用于补贴我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保险保费。
清流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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