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福建省2020年度革命老区发展(革命遗址保护利用)专项资金省级补助项目公示
根据《福建省革命老区发展(革命遗址保护利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社〔2019〕38号)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老区办关于下达2020年革命老区发展(革命遗址保护利用)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社〔2020〕26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县申报2020年度省老区发展(革命遗址保护利用)专项资金建设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见附表)。
公示期间对所公示项目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县老区办反映。
公示时间:2020年3月27日—4月7日
联系人:江青梅 联系电话:0598-5322278 13806978839 电子邮箱:qllqb2855@126.com
附件:2020年度福建省革命老区发展(革命遗址保护利用)专项资金省级补助项目申请表
清流县老区办
2020年3月27日
附件:
福建省革命老区发展(革命遗址保护利用)
专项资金省级补助项目申请表
项目实施单位:清流县长校镇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 |
清流县长校镇下谢村湖远公祠革命遗址保护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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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点 |
清流县长校镇下谢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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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项目 内容 |
清流县长校镇下谢村是革命老区村,下谢是清流较早成立苏维埃政权的区域,也是分由分地运动的模范乡,该遗址还曾发现珍贵文物——《下谢村贫农团分配土地榜》、汀东清流四堡区下谢乡革命委员会旗帜。根据资料记载,包括罗炳辉率领的红十二军、张瑞标率领的闽西独立七师在内的多支部队都曾在此活动和驻扎,下谢村红军标语遗址位于下谢村主村村口前进约10米的路边谢姓祠堂(湖远公祠)。 该遗址为两进式的土木结构单层瓦房,中为天井,两边各有厢房1间,面积约160平方米。 1、对现存两进式土木结构单层瓦房和边厢房遗址进行修缮保护。 2、对房屋内保存标语进行保护。 3、疏通房屋周边排水沟。 4、制作革命遗址事迹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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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工时间 |
2020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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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筹集 (万元) |
合计 |
市、县级政府投入 |
社会捐助 |
项目单位自筹 |
申请省级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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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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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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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老区部门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县级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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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区市老区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福建省革命老区发展(革命遗址保护利用)
专项资金省级补助项目申请表
项目实施单位:清流县长校镇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 |
长校留坑村红军标语遗址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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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点 |
清流县长校镇留坑村幛下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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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项目 内容 |
清流县长校镇留坑村是革命老区村,1930年1月9日,朱德率红四军第一、三、四纵队, 及时任第一纵队队长的林彪、 红四军前委、第三纵队政治部主任的罗荣桓由连城北团进人清流灵地的李家寮,翻越鳌峰山后,途经此处。1931年1月,红十二军三十四师一0一团从长汀马屋到长校一 带开展工作, 先后帮助建立了荷坑、茜坑、下谢、江坊、长校、黄石坑等乡苏政权及河排、沙坪、黄坑、茜坑、留坑贫农团,此处标语即是在这一时期所书。留坑红军标语位于长校留坑村城下小组五号李德炳(童春花)宅。该遗址房屋为两进式土木结构的单层瓦房,中为天井,左右各有厢房1间,右有模屋3间,面移约180平方米。房屋右、后侧为农田,前方和左侧为山坡地。 1、对现存两进式土木结构共计180平方米单层瓦房和中间天井进行修缮保护。 2、对房屋内现保存的红军标语进行保护修缮。 3、对房屋周边排水沟进行疏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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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工时间 |
2020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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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筹集 (万元) |
合计 |
市、县级政府投入 |
社会捐助 |
项目单位自筹 |
申请省级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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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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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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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老区部门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县级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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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区市老区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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