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助受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务工贫困户产业资金及贫困(空壳)村村级租金收益减收资金名单公示
根据《三明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三明市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七条措施〉的通知》(明扶组〔2020〕3号)文件精神,经过全面摸排,我县有6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受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务工就业的贫困户,就地就近发展产业需补助发展生产2.1万元;23个建档立卡贫困村、8个贫困空壳村共44个项目,因疫情防控要求减免商铺、大棚、扶贫车间等资源资产性租金3个月,减免租金40.317万元。所需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各承担50%。
现将我县补助受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务工贫困户产业资金及贫困(空壳)村村级租金收益减收资金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十天(2020年4月14日至4月2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县扶贫办;联系电话:0598-7920056。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清流县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14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