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流县2026年度雨露计划补助对象的公示

日期:2026-05-11 09:22 来源:清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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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97号),实施“雨露计划”,对重点帮扶对象家庭中正在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含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的在校生,按照每人每学年3000元标准给予补助,在校学习时间超过半学年的按3000元补助,不满半学年的按1500元补助;享受上述政策的同时,重点帮扶对象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符合条件的,享受国家职业教育资助政策。现将我县2026年度雨露计划补助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十天(2026年5月11日至5月2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清流县乡村振兴局0598-7920072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清流县2026年雨露计划补助人员汇总表

  清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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