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7年12月15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5338096
传 真:0598—5321141
通讯地址:清流县环境保护局
邮 编:36530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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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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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淡水鳗鱼养殖基地建设 |
清流县林畲乡舒曹村 |
三明市富昌水产养殖有限公司 |
长沙振华环境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
淡水鳗鱼养殖基地建设项目位于清流县林畲乡舒曹村,建设单位为三明市富昌水产养殖有限公司,生产规模为年产鳗鱼500吨。项目总投资4900万,环保投资50万元,占地面积55亩。 |
1、场内必须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项目养殖过程中应合理投放饲料,减小氮磷的产生,产生的养殖废水经鱼塘和氧化塘处理后,排入嵩溪溪,pH、COD、Cu、Zn、SS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TP、TN参照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一级B标准;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委托周边农户清掏用于农田施肥,不外排。 2、项目养殖过程中不得使用燃煤锅炉,应使用燃生物质热水锅炉进行加热,锅炉烟气经除尘器处理后,再经2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的要求;备用汽油发电机燃料废气通过净化后,由烟气排烟竖井排出配电房屋顶。 3、选用低声级设备,采用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限值的标准。 4、死鱼设1个安全填埋井进行填埋,且应设置清楚标识,严禁随意丢弃、出售和作为饲料使用;淤泥和氧化塘污泥用作肥料给花卉或苗木施肥;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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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澳洲鳕鱼养殖基地建设 |
清流县林畲乡石下村 |
福建大润优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长沙振华环境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
澳洲鳕鱼养殖基地建设项目位于清流县林畲乡舒曹村,建设单位为福建大润优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规模为年产澳洲鳕鱼500吨。项目总投资5000万,环保投资46万元,占地面积96.3亩。 |
1、在施工期要加强日常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扬尘、施工废水和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且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妥善处置。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裸露地进行植被恢复,防止水土流失。 2、场内必须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项目养殖过程中应合理投放饲料,减小氮磷的产生,产生的养殖废水经处理后,约95%养殖废水循环使用,约5%养殖废水再经鱼塘和沉淀池处理后,排入嵩溪溪,pH、COD、Cu、Zn、SS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TP、TN参照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一级B标准;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委托周边农户清掏用于农田施肥,不外排。 3、项目养殖过程中不得使用燃煤锅炉,应使用电锅炉进行加热。备用汽油发电机燃料废气通过净化后,由烟气排烟竖井排出配电房屋顶。 4、选用低声级设备,采用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限值的标准。 5、死鱼设1个安全填埋井进行填埋,且应设置清楚标识,严禁随意丢弃、出售和作为饲料使用;淤泥用作肥料给花卉或苗木施肥;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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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建设鳗鲡水产养殖基地 |
清流县嵩溪镇青山村 |
清流县双源生态养殖有限公司 |
长沙振华环境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
建设鳗鲡水产养殖基地项目位于清流县嵩溪镇青山村,建设单位为清流县双源生态养殖有限公司,生产规模为年产鳗鱼300吨。项目总投资2535万,环保投资41万元,占地面积60亩。 |
1、场内必须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项目养殖过程中应合理投放饲料,减小氮磷的产生,产生的养殖废水经处理后,约40%养殖废水循环使用,约60%依托项目南侧李广清户主约60亩养四大家鱼的鱼塘生态系统处理后,排入嵩溪溪,TP、TN参照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一级B标准;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委托周边农户清掏用于农田施肥,不外排。 2、项目养殖过程中不得使用燃煤锅炉,应使用燃生物质蒸汽锅炉进行加热,锅炉烟气经除尘器处理后,再经2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的要求;备用汽油发电机燃料废气通过净化后,由烟气排烟竖井排出配电房屋顶。 3、选用低声级设备,采用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限值的标准。 4、死鱼设1个安全填埋井进行填埋,且应设置清楚标识,严禁随意丢弃、出售和作为饲料使用;池塘淤泥用作肥料给花卉或苗木施肥;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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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淡水鳗鲡养殖基地建设 |
清流县灵地镇姚坊村 |
福建省三明宏源养殖有限公司 |
长沙振华环境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
淡水鳗鲡养殖基地建设项目位于清流县灵地镇姚坊村,建设单位为福建省三明宏源养殖有限公司,生产规模为年产鳗鱼840吨。项目总投资3800万,环保投资46万元,占地面积49.2亩。 |
1、场内必须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项目养殖过程中应合理投放饲料,减小氮磷的产生,产生的养殖废水养殖废水经“鱼塘+氧化塘”处理后,排入罗口溪,TP、TN参照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一级B标准;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委托周边农户清掏用于农田施肥,不外排。 2、项目养殖过程中不得使用燃煤锅炉,应使用燃生物质热水锅炉进行加热,锅炉烟气经除尘器处理后,再经2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的要求;备用汽油发电机燃料废气通过净化后,由烟气排烟竖井排出配电房屋顶。 3、选用低声级设备,采用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限值的标准。 4、死鱼设1个安全填埋井进行填埋,且应设置清楚标识,严禁随意丢弃、出售和作为饲料使用;淤泥用作肥料给花卉或苗木施肥;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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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鳗鲡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
清流县灵地镇姚坊村鲜水塘清流县灵地镇姚坊村鲜水塘清流县灵地镇姚坊村鲜水塘 |
清流县富泉渔业有限公司 |
长沙振华环境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
鳗鲡养殖基地建设项目位于清流县灵地镇姚坊村鲜水塘,建设单位为清流县富泉渔业有限公司,生产规模为年产鳗鱼450吨。项目总投资2880万,环保投资36万元,占地面积36亩。 |
1、在施工期要加强日常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扬尘、施工废水和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且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妥善处置。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裸露地进行植被恢复,防止水土流失。 2、场内必须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项目养殖过程中应合理投放饲料,减小氮磷的产生,产生的养殖废水经处理后,约80%养殖废水循环使用,约20%养殖废水、排入罗口溪,TP、TN参照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一级B标准;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委托周边农户清掏用于农田施肥,不外排。 3、项目养殖过程中不得使用燃煤锅炉,应使用空气能热水器进行加热,备用汽油发电机燃料废气通过净化后,由烟气排烟竖井排出配电房屋顶。 4、选用低声级设备,采用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限值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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