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清流县委办公室2018年编外劳动用工招聘公告

日期:2018-10-08 11:47 来源:清流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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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障我办日常工作运转,经室务会研究并经县财政、人社部门同意,现就开展2018年编外用工公开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通讯员1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肯吃苦耐劳、具有奉献精神。 

  3.身心健康,无不良嗜好。 

  4.具有清流县户籍;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0930日后出生); 

  三、报名办法 

  符合条件有意向的人员可持身份证、学历证书等原件、复印件及本人免冠1寸彩色近照到中共清流县委办公室秘书股报名,亦可将电子版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通过电子邮箱发送秘书股, 

  联系电话:0598-5323477,监督电话:0598-5338169 

  联系人:邓先生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龙城街22幢(县政府办公大楼四楼)。 

  邮箱:qlxwbmsk@126.com 

  四、报名时间 

  2018108-20181012日。 

  五、招聘程序 

  1.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条件与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由秘书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2.面试。面试分为自述和问答两个环节,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70分以上方为合格。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根据面试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参与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 

  4.公示。根据面试结果,按照择优聘用的原则,经中共清流县委办公室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5.聘用。公示无异议,经审查合格,没有违纪、违法,严重违反道德规范、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行为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批准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六、薪酬待遇 

  月固定工资2200元;单位为个人办理“五险一金”,其费用根据相关规定由单位和个人按比例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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