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流转耕地100亩以上种粮大户县级补助对象的公示
为规范有序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重点向种粮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提升新型经营主体经营能力,根据《清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流县2018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清政办〔2018〕31号)、《清流县农业局 清流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种粮大户申报工作的通知》(清农〔2018〕210号)和《清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给予流转耕地100亩以上种粮大户县级补助的通知》(清农〔2019〕1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给予流转耕地100亩以上种粮大户县级补助,现将补助对象予以公示如下:
农户姓名 |
流转耕地面积(亩) |
拟补贴金额(元) |
吴家水 |
121 |
1210 |
石志华 |
113 |
1130 |
熊良华 |
108 |
1080 |
陈应求 |
137 |
1370 |
赵秋华 |
151 |
1510 |
马文财 |
105 |
1050 |
杨荣根 |
112 |
1120 |
余生发 |
191 |
1910 |
合计 |
1038 |
10380 |
公示时间:2019年3月13 日至2019年3月19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个人如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向清流县农业农村局或清流县财政局反映。
联系电话:清流县农业农村局:5322905;清流县财政局:5327181
清流县农业农村局
清流县财政局
2019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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