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清流省级农民创业示范基地项目建设的验收情况公示
2019年5月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19年扶贫开发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19〕10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农民创业园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闽财农〔2017〕11号)和清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19年清流省级农民创业示范基地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安排事宜》的会议纪要(清农纪要〔2019〕3号)文件的有关要求,清流县农业局、财政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实地调查、示范基地业主自主申请、乡镇推荐和审查、局务研究、筛选出福建省大丰山禽业发展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单位)承担今年省级农民创业示范基地项目建设,安排省级补助资金共205万元(5万元为2017年省级农民创业示范基地项目结余资金)。12月完成项目建设,经承担项目建设单位申请;12月12日县农业农村局和赖坊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罗爱华、李日长、陈雄豪、黄展生、黄勇共5人,组成验收组,对福建省大丰山禽业发展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单位)承担今年省级农民创业示范基地项目建设,实施的5个建设项目进行验收,验收组通过现场实地查看,实地测量,查看材质证明、业主证照等资料,经对照清农〔2019〕77号批复文件的建设要求,依据闽财农〔2017〕11号、闽财农指〔2019〕10号、清农纪要〔2019〕3号、清农纪要〔2019〕9号的文件精神,并经仔细翔实汇总、认真讨论,形成如下验收意见:1. 福建省大丰山禽业发展有限公司实施的蛋鸡标准化养殖设施建设项目,验收合格。2. 蓝甘菊(清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实施的生姜等作物精油提取及花草烘焙设备建设项目,验收合格。3. 清流县龙源生态水产养殖场实施的鳗鱼生态标准化养殖设施建设项目,验收合格。4. 福建悠然国农业旅游有限公司实施的南山茶园观光工厂及节点配套建设项目,验收合格。5. 福建省大丰山禽业发展有限公司实施的品牌推广建设项目,验收合格。现将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9年12月13日至 2019年 12月 17日止。
联系人:李斌华 电话:5327181
李日长 电话:5322905
清流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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