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清不动产告字〔2019〕110号
根据福建省清流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9)闽0423执恢201号之一要求,刘桂祥所有的(现登记在黄运富名下)坐落于清流县沙芜乡洞口村长竹窝山场(清政林证字(2007)第09934号)林权证,宗地号154号已发生转移。因我中心无法收回该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该本林权证作废。如权利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请在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我中心。公告期满未提出异议的,我中心将依法注销上述不动产权证书,并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联系电话:0598-5320011
特此公告
清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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