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清流县自然资源局公开招聘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职位
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15名(安排到乡镇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3.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会熟练操作CAD),所学专业为以下专业:
地理科学类: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城市与区域规划,
土建类:城乡规划(学) ,城市规划,城市规划与设计,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城镇规划,城市园林规划管理,土木工程
交通运输综合管理类: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公共管理类:环境规划与管理,国土资源管理,土地资源管理
地矿类:国土资源调查
测绘类:地籍测绘与土地管理信息技术
如果以上专业报名人数不足15名时,允许专业放宽为工程类相关专业。
4.年龄在22周岁及以上,40周岁以内(1979年10月30日至1998年10月29日),身心健康。
5.参照事业单位招聘考核程序协审合格。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治安处罚、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因违规违纪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受过党政纪处分的;
5.失信人员。
三、报名时间、方法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因处在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为减少人员接触,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公告时间:2020年10月30日。
2.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日至11月13 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一律不再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清流县自然资源局四楼国土空间规划股,联系人:邹宗滨,咨询电话:0598-5323058。
(二)报名方法
1.符合报名条件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到报名地点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2份(附表1);网络报名者将附件1表格填写完整后和身份证、毕业证扫描电子版发送到ghb5321588@126.com主题写“国土空间规划报名--XXX(报名者姓名)”。报名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本次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者与拟聘用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报考资格等进行初步审核,确定拟面试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分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5个程序。
(一)面试
本次面试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结果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当天放弃或未按时到达面试现场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成绩为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面试人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在个人面试结束后即向面试对象现场公布,同分按学历高低确定。
(二)体检
面试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向县自然资源局提供计生、纪检、综治办、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出具的《聘用事业单位编制外工作人员协审表》。根据面试成绩及协审表,按照招聘人选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第15名与第16名同分时,根据根据学历高低、规划相同或者相近专业、专业技能的高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2010年修订)执行,由县自然资源局统一组织,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知道体检结论起7天内本人有权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对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空缺岗位,按考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核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县自然资源局统一组织考核,重点审查报名资格条件及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遇有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放弃的,从该招聘岗位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考核环节。
(四)公示
县自然资源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把关口。对体检、考核合格者,依照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 经研究确定为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
(五)聘用
1、此次招聘的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被录取后,按有关规定统一与清流县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3年劳动合同,由清流县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办理劳务派遣手续。劳动合同期满后,未再续签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行解除。
2、本次受聘人员应服从工作岗位安排。因聘用者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在本次招聘结束一个月内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核。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3、聘用人员待遇按照《清流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退休返聘人员工资指导意见(试行)》(清人社〔2020〕42号)规定的标准执行,由县财政核拨。用人单位为个人办理“五险一金”,“五险一金”费用按相关规定由单位与个人按比例缴纳。
五、说明事项
报考人员预留的电话号码应准确无误,因号码错误无法联系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附件:清流县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报名表
清流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