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2021年拟评选县级示范农业经营主体名单公示
日期:2021-12-23 10:02
来源:清流县农业农村局
|
|
|
|
2021年拟评选县级示范农业经营主体20家,现将拟评选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12月23日—29日,公示期7天,监督电话:0598—7920100或0598—7920012。
附件:清流县2021年拟评选县级示范农业经营主体名单
清流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23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