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分解下达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计划的通知》(闽发改区域〔2022〕286号)精神,下达我县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1个,补助资金125万元,现予以公示(详见附表)。本公示期限为7天,自2022年5月16日至2022年5月22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者电话形式向县发展和改革局反映(电话:5321567)。
附件:清流县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表
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5月16日
附件1
清流县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及内容
总投资(万元)
本次下达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万元)
预计带动当地农村群众务工情况(人)
计划发放劳务报酬比例
最低应发放劳务报酬(万元)
1
清流县龙津镇大路口村黄东坑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新建黄东坑机耕路600米、水沟700米,建设取水坝工程、河堤挡墙500米等配套设施。
171
125
30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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