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鸿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动产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号:清国用2012字第13485号)作废公告

日期:2022-07-06 18:54 来源:清流县自然资源局
| | | |

根据福建省清流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闽0423执恢9号之一,被执行人福建鸿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坐落于福建省清流县龙津镇城东村观音堂A1-6地块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土地使用权证号:清国用2012字第13485号)已发生转移。因我中心无法收回该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98-5325509

 

 

清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7月6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