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金生继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告
坐落于清流县灵地镇步云村142、146、158、174号宗地,其中146号宗地与林业局共有,宗地面积共 79亩的不动产权利人为李合文,李合文于2019年3月6日死亡。继承人李金生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继承不动产登记,我机构依法受理了该登记申请,并已通过审核,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到清流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清流县自然资源局一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电话:0598-5320011
特此公告。
清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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