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道路水路运输企业助企纾困补助资金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道路水路运输企业助企纾困补助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闽交运〔2022〕25号)文件要求,相关客运站将资金补助情况上报我局,经审核,现对符合申报道路水路运输企业助企纾困补助资金情况予以公示。福建闽通长运股份有限公司清流分公司名下清流汽车站二级客运站,2022年6月2日前一年内持续运营,可申报省级补贴资金共计3.5万元。清流县顺风水路客运有限公司为农村水路客运经营性企业,2022年6月2日前一年内持续运营,运营客船为1艘50客位。
公示时间为9月2日至9月8日。如有异议者,请向清流县交通运输局反映。向县交通运输局反映相关情况的单位和个人,应附书面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或个人真实姓名,并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寄送地址:清流县交通运输局,联系电话0598-5322935。
清流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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