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组织推荐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的通知

日期:2022-09-05 16:03 来源:清流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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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统筹推进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两个“三品一标”发展,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的通知》及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制定了《福建省创建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实施方案》要求,决定开展组织推荐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示范基地采取“基地单位+技术单位+主管单位”联合创建模式,原则上由1个基地单位牵头申报,申报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质良好,近两年无违法行为。

优先支持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产业强镇、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全国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脱贫县的有关主体,以及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基地申报。

   基地单位申报条件

1.基地单位可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产业园区、产业协会和联盟、科研推广机构等。

2.原则上,种植规模不低于 5000亩,畜禽养殖不低于 5 万头猪当量。地理标志农产品等地方特色农产品可以适当放宽条件。

3.鼓励县域内全产业链各环节具有优势的多家主体联合申报,覆盖产加销全链条,且产业布局合理,总产值 8000万元以上,一产比例不低于40% 。

4.申报基地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生产主体和产品纳入省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系统监管,并按规定赋码出证。

5.已获得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或良好农业规范等农产品质量认证。

6.优先支持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绿色食品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园区,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的主体。

7.近三年在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未检出不合格,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件。

8.基地示范带动力强,带动促进小农户按标生产。

结合当地产业和地域特点,组织符合条件的主体积极申报,请于9月15日前报送示范基地创建主体推荐名单和申报材料(申请表、创建方案及佐证材料,一式3份),省级将遴选确定20个创建单位,并从中择优选择一批基础条件较好、标准化工作扎实的单位作为第一批国家级示范基地,于2023年4月10日前组织专家考核评价,其余创建单位按创建方案组织创建。

现予以公,接受社会监督。

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电话:0598-7920100。

 

附件:1.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申请表

 2.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方案(参考模板)

 

 

                               清流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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