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3年提前批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分解下达2023年提前批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计划的通知》(闽发改区域〔2022〕691号)精神,下达我县2023年提前批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1个,补助资金100万元,现予以公示(详见附表)。本公示期限为7天,自2023年1月4日至2023年1月10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者电话形式向县发展和改革局反映(电话:5321567)。
附件:清流县2023年提前批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表
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月4日
附件1
清流县2023年提前批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及内容
总投资(万元)
本次下达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万元)
预计带动当地农村群众务工情况(人)
计划发放劳务报酬比例
最低应发放劳务报酬(万元)
1
清流县田源乡新村村下村组至马头坑公路改建硬化工程
道路硬化1.1公里、宽7.5米,路面结构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主要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挡墙工程、排水沟工程。
166
100
25
30.00%
20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