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上半年度物业企业侵占业主公共利益“点题整治”工作情况的通报
按照省、市纪委监委和省住建厅要求,县城建中心牵头龙津镇、县发改委、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物业企业侵占业主公共利益“点题整治”工作,现将2023年上半度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总体情况
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结合上级有关文件,清流县城建中心联合县公安局、发改、市监4部门下发了2023年度《关于深化“整治物业公司侵占业主公共收益、收入及分配不公开等问题,切实维护业主利益”工作方案的通知》,重新明确今年“点题整治”目标、内容、责任分工、整治措施、进度安排、工作要求。2023年度共召开联席会1场,确保“点题整治”工作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监督到位。
2.落实措施,有序推进整治。一是加大宣传力度。物业主管部门在中心微信公众号,政府门户网站公布2023年度整治方案、举报电话及每季度的点题整治工作情况,在我县主媒体“微清流”上公布宣传视频一个,制作宣传条幅5条,深入小区入户宣传15余次,粘贴点题整治宣传海报38份,对接通信部门发送我县点题整治相关短信10000条,营造专项整治氛围,进一步提高群众知晓、参与率。二是督促物业再次自查自纠。物业主管部门督促物业企业在去年取得较大整治成效基础上再次开展自查,并将自查结果在小区醒目位置进行不少于30日公示且按省厅要求将自查自纠情况及每个季度公共收益情况上传至福建省物业小区公共收益监管系统,2023年度上半年全县19个物业小区已完成自查自纠,占比100%。三是加大核查力度。重点对物业服务合同、物业小区自查自纠台账、公共收益收支账目、公共收益收支票据、工作台账等相关资料、公开公示情况以及自查或检查出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核查。截至目前,我中心已完成8个物业小区核查,抽查核实率40%。
3.聚焦问题,逐条整改落实。2023年上半年度,对照点题整治工作方案,通过自查自纠、实地抽查核实和投诉举报,未发现物业公司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的情况;2023年度全县小区公共收益累计15600元,整治以来公共收益累计85390元:已存入业委会专户的公共收益累计6290元,存入我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累计55370元(其中已支取10500元),存入物业企业账户23730元(按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比例的公共收益管理费),涉及7个物业小区、4053户。
4.坚持党建引领,提升小区物业覆盖力。按照“政府引导扶持、动员群众参与、促进业主自治”的整体思路,组织物业缺失小区成立组建业委会,组织换届业委会1家,坚持党建引领社区治理模式,吸纳小区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业委会委员,并成立近邻党支部,推进社区事务共商、难题共办,变“单枪匹马”为“抱团上阵”,同时文华新城业委会的通过公开招投标引进三明海恒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进行专业管理;在县委组织部“两新工委”指导下物业主管部门将加强全行业的党组织建设,今年下派专职党建指导员一人,指导物业公司开展党建工作,充分发挥“红色物业”的示范引领作用,依法依规规范物业小区公共收益收支管理。
(二)存在问题
宣传气氛还不够浓,群众知晓、参与率率还比较低;小区的公共收益属于全体业主,但目前由于多数业主对小区公共收益概念模糊,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导致小区公共收益的分配,管理和使用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业主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强化监督检查。深化组织开展“点题整治”,要求业务股室要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坚持实地走访排查,指导监督物业企业日常管理,定期通报,促进物业行业规范化管理。
2.落实问题整改。对物业企业自查、管理部门检查、日常工作发现、业主举报等各种途径收集的问题,进行逐条、逐项核实整改,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制度清单,对已整改问题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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