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总体规划(修编)(2023-2035)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日期:2023-09-12 09:31 来源:清流县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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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现将《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总体规划(修编)(2023-2035)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公示稿)进行公示。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的网络连接及查阅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https://pan.baidu.com/s/176ELWTUUum62Zme9vTS3HQ 提取码qkcc

查阅规划纸质报告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途径,可电话咨询。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主要征求公众对于《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总体规划(修编)(2023-2035)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公示稿)中关于规划分析规划实施过程中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规划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规划环评中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四个方面的意见或看法。

请公众就与规划环境有关的问题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就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vViQY6nCo8bTnuC-Vt-ZgQ 提取码swu4

四、公众提出意见方式和途径:

1.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清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邮编:365399

地址:三明市清流县龙津镇城南工业路27号  联系人:王工

电话:0598-8700056     电子邮箱:qljxgwh@163.com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环评单位: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有限公司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信息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清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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