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庆文等11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公告

日期:2023-11-13 16:58 来源:清流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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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12月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清流县水南街378号永顺花园综合楼三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598-5338256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

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黄庆文

宅基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

清流县长校镇长校村

龙山路37号

/

土地面积69.96㎡/  

建筑面积140.87㎡

宅基地

使用权

/

2

李祖华

宅基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

清流县长校镇长校村

龙山路39号

/

土地面积116.33㎡/  

建筑面积280.00㎡

宅基地

使用权

/

3

李敬亮

宅基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

清流县长校镇长校村

龙山路27-1号

/

土地面积55.35㎡/  

建筑面积55.35㎡

宅基地

使用权

/

4

李志海

宅基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

清流县长校镇长校村

龙山路22-1号

/

土地面积107.44㎡/  

建筑面积336.40㎡

宅基地

使用权

/

5

李正方

宅基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

清流县长校镇长校村

龙山路11号

/

土地面积113.93㎡/  

建筑面积351.09㎡

宅基地

使用权

/

6

李锦旺

宅基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

清流县长校镇长校村

龙山路8-1号

/

土地面积78.37㎡/  

建筑面积162.71㎡

宅基地

使用权

/

7

李锦发

宅基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

清流县长校镇长校村

龙山路8-2号

/

土地面积39.26㎡/  

建筑面积83.40㎡

宅基地

使用权

/

8

李树清

宅基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

清流县长校镇长校村

龙山路59号

/

土地面积94.09㎡/  

建筑面积282.27㎡

宅基地

使用权

/

9

李春寿

宅基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

清流县长校镇长校村

龙山路28号

/

土地面积113.18㎡/  

建筑面积314.93㎡

宅基地

使用权

/

10

李建坤

宅基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

清流县长校镇长校村

环村西路180-1号

/

土地面积104.89㎡/  

建筑面积256.54㎡

宅基地

使用权

/

11

李志城

宅基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

清流县长校镇长校村

环村西路180-2号

/

土地面积105.58㎡/  

建筑面积278.39㎡

宅基地

使用权

/

 

公告单位:清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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