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谢树林等4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12月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清流县水南街378号永顺花园综合楼三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598-5338256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谢树林 |
宅基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 |
清流县嵩口镇高坑村 富民新村1号 |
/ |
土地面积119.97㎡/ 建筑面积315.61㎡ |
宅基地 使用权 |
/ |
2 |
郑华敏 |
宅基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 |
清流县嵩口镇高坑村 富民新村2号 |
/ |
土地面积120.65㎡/ 建筑面积317.63㎡ |
宅基地 使用权 |
/ |
3 |
林尾烟 |
宅基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 |
清流县嵩口镇高坑村 富民新村3号 |
/ |
土地面积120.5㎡/ 建筑面积316.81㎡ |
宅基地 使用权 |
/ |
4 |
谢移兴 |
宅基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 |
清流县嵩口镇高坑村 富民新村4号 |
/ |
土地面积119.23㎡/ 建筑面积314.12㎡ |
宅基地 使用权 |
/ |
公告单位:清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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