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清流管理部)关于纳入我市医保定点协议管理医药机构的公示
根据《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关于定点医药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明医保中心〔2021〕36号)和《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关于做好定点医药机构评估工作的通知》(明医保中心〔2021〕50号)文件精神。经评估条件符合,评估小组审议拟同意我县下列1家康佰家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流景鸿店零售药店确认为定点机构纳入协议管理。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序号 |
机构名称 |
机构地址 |
1 |
康佰家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流景鸿店 |
清流县龙津镇水东路189号101-102店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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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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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27日)。公示期间,如对结果有异议可向清流县管理部综合科反映。
联系电话:5321649
地址:龙津镇碧林北路33幢
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清流管理部)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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