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国生等林权证遗失声明(证号:清政林证字(2006)第01957号)

日期:2023-11-22 11:52 来源:清流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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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持证人魏国生等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清流县嵩口镇和元村的林权证一本,证号为清政林证字(2006)第01957号的林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林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魏国生

 202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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