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清流县2022-2023年度化肥冬储补助(贴息)的公示
根据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明发改﹝2022﹞259号)文下达我县2022-2023年度化肥储备指标要求,经各乡镇化肥销售点自主申报和我社审核结果,现将2022-2023年清流县化肥冬储补助(贴息)公示如下,具体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3年12月8日至12月14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清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反映。
监督电话:0598-5322919
附件:清流县供销社2022—2023年度各农资经营企业化肥冬储补助(贴息)表。
清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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