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林业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2024-01-12 16:55 来源:清流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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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以来,在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部署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一年来工作总结如下:

一、2023年工作情况

1.加强日常巡查。一是在生态公益林、天然林、田间地头等重点区域上开展日常巡查;二是对重点工程建设林地使用情况进行重点巡查;三是对农贸市场、餐饮、饭店等重点场所开展突击检查,重点检查经营者是否存在非法宰杀、贩卖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四是通过正常巡查与重点巡查相结合、定点巡查与反复巡查相结合、定期巡查与不定期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拉网式巡查。发现违法行为及时查处,切实维护好我县林区的安全稳定。野外巡护期间,共计清理捕鸟网26张,出动执法人员1286人次,车辆1128辆次,野外巡护127处。

2.开展业务培训。1月16日至17日,组织参加全国行政执法业务视频培训59人次;5月9日至11日,组织参加全省森林督查业务视频培训59人次;5月26日,组织开展全县林业系统执法业务培训68人次;11月1日,组织参加林业行政处罚案件评析视频培训68人次;11月24日,组织参加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视频培训16人次。通过培训,增强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强化林业执法队伍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3.开展联合行动。3月27日,联合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对城关、余朋、沙芜等地开展野味餐馆清查,出动执法人员10余人,清查30余家餐馆,查获眼镜蛇2条。

4.开展专项行动。一是开展森林督查工作质量提升年活动,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进一步提升我县森林督查工作质量,巩固森林督查和“清零”攻坚行动成果,切实保护森林资源,保障生态安全;二是开展毁林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土地整理、毁林开垦、毁林种茶等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和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坚决遏止非法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势头;三是联合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开展“清风行动”,打击和防范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遏制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营造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氛围,全力筑牢野生动物保护防线。专项行动期间共没收猎夹4个。

5.加强森林督查工作。一是针对问题图斑,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任务和时间节点,严格实行问题台账销号管理,确保全部问题依法依规坚决处理到位;二是严格落实“行刑衔接”制度,对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三是对历史遗留的涉林违法案件综合运用行政处罚、刑事打击和公益诉讼等手段,加快案件查处,进一步整治森林资源管理秩序,推动森林资源管理形势全面好转。已完成国家林草局下发我县的2023年第一期208个图斑、第二期122个图斑、第三期88个图斑、第四期28个图斑的核查及上报省级审核工作。

6.深化林业行政执法“一带三”模式。一是选派办案骨干驻中队“警长”。经与县公安局协商,从全县森林警长中选派4名办案骨干驻中队“警长”人选,进一步提高各林业执法中队的办案能力和水平,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全面推进我县林长制司法护航体系的实施,深化“林长”与“警长”协作,提升办案质效;二是做好宣传工作。参照省、市局制作林业执法改革宣传片要求,制作清流林业执法改革宣传片,进一步做好我县基层林业执法“一带三”模式宣传工作;三是加强执法交流。向江西、内蒙古、辽宁等外省及省内其他县分享清流县创新林业行政执法“一带三”模式的经验做法,并在互动交流中,就如何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更好地提升执法工作水平和其它执法相关话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和沟通交流,共同提升林业行政执法能力水平,为两地经济建设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7.开展法治宣传。3月2日,联合野生动植物与湿地保护中心、城关中队、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在龙津广场开展普法、禁毒联合宣传活动;4月24日,联合野生动植物与湿地保护中心、营林绿化股、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在龙津广场开展“贯彻湿地保护条例,守护湿地生态安全”宣传周活动;8月19日,在沿街商铺开展“蒲公英”普法活动。此外,各乡镇林业站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通过摆放野生动植物宣传展板,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福建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福建省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等林业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册、宣传画,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大力倡导“绿色饮食、共同保护、和谐共生”的生态文明新风尚。全县开展宣传活动62场次,悬挂宣传横幅56条,张贴宣传标识400余张,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

8.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一是开展知识测试,提升干部法治意识。12月5日上午,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宪法法律知识测试。试题题型为单选、多选、判断、简答题4种。通过此次测试,真正使法律意识、法治理念融入每一个干部职工的心中,成为共同的自觉意识和追求,为我县法治建设工作下一步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二是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公众保护意识。利用乡镇圩日,通过张贴宣传标语及在人流聚集区摆放宣传展板、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林业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册、宣传画,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增强群众保护森林资源的意识。

二、存在问题

当前,基层执法队伍普遍面临严重的老龄化问题,随着在编执法人员的逐渐退休,一线执法机构日益繁重的执法任务和相对薄弱的执法力量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执法队伍青黄不接导致执法骨干断档严重,年轻同志有较好的电脑网络运用基础,对执法程序较为重视,但缺乏实际办案经验,面临有案不会办的问题;老同志有丰富的执法办案经验,但对执法程序相对重视程度不够,行政诉讼风险较大。

三、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

1.开展专项行动。始终保持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坚持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制保护生态、保护森林资源,对非法占用林地、盗伐滥伐林木、毁林种植、毁林开垦、乱捕乱猎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营造依法治林、铁腕护林的强大声势,提升打击震慑效果。

2.开展森林督查工作。针对森林督查中发现的违法案件线索,依法严肃查处,形成法律震慑,全面提升全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水平,加大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做好自查和迎检的各项准备工作。

3.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开展2-3次执法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林业执法队伍依法行政水平和执法能力,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打造廉洁、高效、过硬的执法队伍。

4.强化宣传,营造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加强林业法律法规的普及教育,增强群众了解、遵守有关林业法律法规的观念和意识,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环境,巩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维护我县森林资源安全

 

 

                                                           清流县林业局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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