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教育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日期:2024-01-15 16:46 来源:清流县教育局彭德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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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县委依法治县 2023 年工作要点、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等工作情况,以及其他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工作情况。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工作要求以及《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工作规则》有关要求,深入推进依法治教,不断提升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努力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和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现将2023年度法制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与成效

1.“三个规范”完善教育法治管理制度。

一是规范学校管理。县教育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对国家和省有关教育的重大决策,严格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有比较完善的决策、执行、监督相结合的教育管理体制,相应出台了《清流县教育局关于规范各类“进校园”活动的函》《清流县教育局落实“五项管理”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的六项强化措施》《清流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方案》《清流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学常规管理要求的意见》等。 二是规范法治教育。教育局聘请了2位常年法律顾问,为全县各学校提供法律服务。积极开展“法治进学校”活动,通过举办法制讲座、模拟法庭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的安全教育的作用,深入开展安全、法治教育,提升运用法治方式解决校园安全事故的能力,并出台《清流县落实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长效机制工作方案》《清流县财政局 清流县教育局关于提高学前教育和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等文件,依法维护学校、教师、学生合法权益。三是规范校外培训。校外培训治理作为我县“点题整治”的重点工作之一,全县教育、市场监管、民政、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点题整治“专项检查,对校外培训机构及时建档立卡,建立“一家一册”台账,做到监管全覆盖、无盲点,有效强化了日常监管。按照上级要求,完成了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转型工作,学科类培训机构压减率为100%,完成了学科类培训机构的“回头看”工作,及时更新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的相关信息,做好风险防控工作,全面地规范校外培训行为,有效减轻校外培训负担。

2.“四个落实”规范中小学(幼儿园)办学

一是严格落实国家教学标准或省颁课程计划。清流县教育局认真贯彻《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调整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及比例的通知》(闽教基[2014]17号)、教育部2022年版课程方案、《清流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办学行为的实施意见》的精神,开齐开足开好各类课程,并严格按课程表上课,规范学校作息时间、规范教辅材料征订,做到“一科一辅”,按照上级要求,实行网络征订教辅,严禁任何学校任何个人私自征订教辅材料。二是落实《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减负三十条)。清流县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等“五项管理”的通知精神,制定下发《清流县教育局落实“五项管理”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的六项强化措施》,在五项管理、考试管理、课后服务等方面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进一步加强完善作业管理与评价制度,切实在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和课堂效益上下功夫,创新方式方法,着力将课后服务作为“减负”“提质”“增效”的有效补充,悦助学生成长。而且积极贯彻落实“双减”,制定《清流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工作方案》,联合多部门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依法维护学生权益,坚决治理违背教育教学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的行为,推动解决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问题,确保中小学生健康成长。三是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义务教育阶段不设重点校、重点班。清流县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义务教育阶段没有设置重点校、重点班的现象,严格按文件精神划片就近入学。围绕“建设教育强县”这一目标,积极开展福建省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创建工作,以创建促建设,以建设促发展,全面提高办学水平;全县现有19所义务教育学校,其中17所学校通过“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省级评估验收,占比为89.47%;新建校屏山小学2023年9月12日迎接创建“省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市级评估,新建校龙津学校2022年投入使用,到2024年申请创建。四是落实《义务教育评价指南》 县教育局根据《义务教育评价指南》等文件精神,制定下发《关于印发清流县中小学(幼儿园)教育质量评价考评方案的通知》(清教〔2022〕64号),努力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积极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教育体系,积极推进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

   3.“六个促进”加强学校法治教育

一是明确责任,促进法治学习。清流县教育局将关爱帮教青少年工作列入县局年度工作计划,着力加强学校青少年普法教育。局党组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列入中心组学习内容,增强学习自觉,强化面向青少年讲清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通过统筹学校课程设置和安排,开展以防性侵、防校园欺凌、防电信网络诈骗为重点的法治教育,突出宪法宣传周宪法学习活动各中小学校明确把普法教育作为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安排专人负责,统一组织开展学校法治教育活动。二是学用结合,促进提高法律意识。全县各中小学校充分发挥思想政治课课堂教学主阵地作用,将普法教育融入课堂教学之中,组织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等法律法规,增强青少年学生法律意识。同时将普法教育渗透到各学科教学全过程,做到全员育人、学科育人。三是充分宣传,促进师生自我保护。各中小学校利用宣传栏、板报、国旗下的讲话、观看普法影视片等,开展普法教育宣讲。同时以团队、班级为单位,利用团队课、班会课等时间组织青少年学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开展禁毒教育、反邪教教育、反诈宣传教育、防性侵教育、防校园欺凌教育、国家安全教育等,培养青少年学生分辨是非能力、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守法观念。在做好“八五”校园普法教育工作的同时,12112月7日开展2023年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四是家校联合,促进学生健康成长。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福建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等,认真贯彻实施“一法一例”家庭教育工作,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协调配合的育人体系,使学校、社会和家庭法治教育相互配合、相互促进,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同时深入开展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对师生及家长开展法制安全教育,呼吁社会、家长共同参与、做好校园的扫黑除恶工作。五是部门协同,促进校园法治建设。各中小学校积极与县有关单位部门协同配合,发挥综治副校长作用,开设法治讲座,大力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治主题教育,建立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长效机制,提高工作效,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促进校园法治建设。2023年以来,累计邀请法治副校长到校开设讲座32场次;累计开展电信网络诈骗预防宣传教育活动63场次,惠及师生家长2.1万余人;组织召开校园欺凌专项整治工作会议5次,将校园欺凌工作列入学校年度目标管理考评的评估指标;针对防性侵工作,各学校每学期开展2次以上的拉网式检查活动2023年3月2日,县教育局与县人民法院、县民政局、县妇联、团县委在龙津学校召开“与法同行·守护未来”普法剧场进校园系列活动启动仪式,帮助青少年学生在法治的护航下健康成长。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作用,邀请公安、司法等部门到学校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2023年4月,教育局联合乡镇社工站、清流县人民检察院深入学校开展法治教育讲座。6月,联合检察院开展“麒麟卫士”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内容包含“麒麟未士·宝贝出村”、“预防校园欺凌法治游戏”、“法治体验课”,参与师生800余人。充分发挥县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作用,利用中小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基地契机,开展模拟法庭活动,让青少年对法律心存敬畏之心,逐步做到知法、学法、懂法、守法。截至目前,共开展模拟法庭活动6场次,参与人员1000余人。六是多方联动,促进净化周边环境。 结合“护校安园”专项行动要求,加强问题摸排、信息研判,以常态化管理为基础,努力形成苗头问题及时制止到位、突出问题全面整治到位、易反弹问题长效管理到位的良好局面。协调各部门开展学校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督查学校附近的游戏厅、KTV、奶茶店等场所,对青少年进入娱乐场所要从严管理,对校园周边商铺帮学生网上代购电子烟,租借手机给学生及奶茶店容留学生抽烟等现象要开展集中整治。2023年1月以来,我局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3次,有效保证了各校园周边环境安全。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1.教育法治化水平有待提高。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化水平与教育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之间仍有差距,学校领导班子自觉运用法治思想和法治方式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的能力有待提高。

2.法治机关建设还不够完善。部分干部学法普法氛围不够浓厚,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依法治教能力还有待提高,部分教师学科渗透法治教育不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研究不深入、不系统,工作成效不够明显等问题

3.校园周边综合治理不够彻底。家校、部门联合的管理方法不多、不够有效,导致个别在校生出现违法行为部门沟通协调不够,作用发挥不明显,未形成整治合力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

  1.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作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党委在推动、支持教育系统依法治县、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将法治建设列入教育系统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考核指标体系。

2.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每年至少召开1次领导班子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教育系统树牢法治理念,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营造良好的校园法治教育环境,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清流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3.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重视法治人才培养,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鼓励本部门执法人员积极参与行政执法证考试,提高本部门的持证率。至目前为止,已经有2名干部取得行政执法证,另有7人通过执法证考试,行政执法证件正在办理之中。另外,执法设备中的移动执法终端3台设备已经购置完毕,台式电脑正在筹售当中。组织教育局分管领导和干部5人参加三明市教育局主办的2023年全市教育系统网络舆情信息员培训,确实提高本部门执法水平。

4.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组织学习、贯彻落实《清流县教育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清流县教育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清流县教育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等相关文件的有关要求,着力推进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

  5.妥善处置化解矛盾纠纷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平安创建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责任制,妥善处置化解信访和其他矛盾纠纷,完善应急机制。2023年,妥善解决包括黄杯生、李贵桃、李锋、肖步南等人的信访问题,认真处理福建“12345”平台共218件诉求件问题,让诉求人满意为止。

6.督查普法工作落实情况。深入贯彻普法规划,组织学校进行普法宣传和法制进校园宣传工作,督查本部门和学校“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八五”普法工作的落实

  四2024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

  1.提高教育法治化水平。协调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化水平与教育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之间差距,充分抓住数字化改革机遇,提升教化系统,提高学校领导班子自觉运用法治思想和法治方式,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

2.推动法治机关建设。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带动广大干部学法普法,养成依法办事习惯,营造教化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教的深厚氛围。

  3.加强校园普法宣传教育。各学校将普法教育渗透到各学科教学全过程,做到全员育人、学科育人,充分利用宣传栏、板报、国旗下的讲话、观看普法影视片等方式开展普法教育宣讲对师生及家长开展法制安全教育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安全教育的作用,邀请公安局、地方派出所民警到学校开展法治讲座、模拟法庭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安全、法治教育,运用法治方式解决校园安全事故依法维护学校、教师、学生合法权益。

4.强化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加强部门联动,常态化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认真开展“护校安园”专项工作,做好校园及周边重点人群管控、重要部位重点环节防控和重点时段稳控。探索建立学校周边安全区,联合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门试点将学校周边200米划设为学生安全区,加大巡逻力度,加强对安全区内流动饮食摊点、非法营运车辆等的治理。

                                                 

                                                 清流县教育局

                                                 202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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