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3年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适度规模经营和规模种植稻-甘薯 拟补助对象的公示
日期:2024-01-17 15:07
来源:清流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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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清流县农业农村局 清流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清流县2023年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清农〔2023〕63号)精神,对耕地经营权流转面积100亩以上、流转时间3年以上(时间涵盖2023-2025年)且种植粮食作物的规模经营主体(已享受过产能区规模经营补贴的,不能重复享受),每亩给予一次性200元补贴;给予连片或相对集中连片种植稻-玉米、稻-甘薯种植面积30(含)~50亩的,每亩补助200元;种植面积50(含)~100亩的,每亩补助220元;种植面积100亩(含)以上每亩补助300元。现将拟补助对象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月17日至2024年1月23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个人如有异议,可向清流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电话:0598-7920051
清流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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