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收储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证号:清国用(2012)第12493号)
根据清储合(2014)4号,清流吉阳新能源有限公司位于清流县龙津镇城南村十里铺地块一(产权证号:清国用(2012)第12493号),因不动产已被依法收回,不动产权证书已注销,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联系电话:0598-5325509
清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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