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收储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证号:清国用(2012)第12493号)

日期:2024-04-15 17:33 来源:清流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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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清储合(2014)4号,清流吉阳新能源有限公司位于清流县龙津镇城南村十里铺地块一(产权证号:清国用(2012)第12493号),因不动产已被依法收回,不动产权证书已注销,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联系电话:0598-5325509

 

 

清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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