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拟对清流县博鑫光电材料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一次性稳定就业(用电量)补助的公示
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做好2024年一季度经济社会“开门红”“开门稳”若干措施的通知》(明政办规〔2024〕1号)、《三明市人社局 财政局、工信局 总工会关于印发<2024年助企拓岗稳工十条措施>的通知》(明人社〔2024〕15号)精神以下3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经县工信局审核,2024年春节当月用电量不低于上个月用电量75%(含75%)、企业有参保失业保险,符合一次性稳定就业(用电量)补助条件,现予以公示。
一次性稳定就业(用电量)补助申请情况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用电量(万千瓦时) |
2024年2月企业参加失业保险人数 |
申请奖励金额(元) |
||
春节当月(2024年2月) |
上个月(2024年1月) |
当月用电量占上月用电量比例(%) |
||||
1 |
清流县博鑫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
982.3 |
572.94 |
171.45% |
58 |
50000 |
2 |
福建雅鑫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59.96 |
68.35 |
87.72% |
129 |
80000 |
清流县嵩口坪明能发电有限公司 |
89.24 |
98.99 |
90.15% |
32 |
30000 |
|
合计 |
160000 |
公示期:2024年4月16日-4月24日,如有疑义,请及时与清流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598-8793539。
清流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2023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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