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拟对清流县博鑫光电材料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一次性稳定就业(用电量)补助的公示

日期:2024-04-16 17:21 来源:清流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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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做好2024年一季度经济社会“开门红”“开门稳”若干措施的通知》(明政办规〔2024〕1号)、《三明市人社局 财政局、工信局 总工会关于印发<2024年助企拓岗稳工十条措施>的通知》(明人社〔2024〕15号)精神以下3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经县工信局审核,2024年春节当月用电量不低于上个月用电量75%(含75%)、企业有参保失业保险,符合一次性稳定就业(用电量)补助条件,现予以公示。

  一次性稳定就业(用电量)补助申请情况表

序号

企业名称

用电量(万千瓦时)

2024年2月企业参加失业保险人数

申请奖励金额(元)

春节当月(2024年2月)

上个月(2024年1月)

当月用电量占上月用电量比例(%)

1

清流县博鑫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982.3

572.94

171.45%

58

50000

2

福建雅鑫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59.96

68.35

87.72%

129

80000

 

清流县嵩口坪明能发电有限公司

89.24

98.99

90.15%

32

30000

合计

       

160000

  公示期:2024年4月16日-4月24日,如有疑义,请及时与清流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598-8793539。

  清流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2023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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