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魏泰旺继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告
坐落于清流县嵩口镇梓材村052号宗地, 林权证号为:清政林证字(2005)第01030号,宗地面积314亩的不动产权利人为魏务常、魏文龙、罗兴石、魏根火等人,其中魏根火于2015年8月23日死亡。继承人魏泰旺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继承相应份额的不动产登记,我机构依法受理了该登记申请,并已通过审核,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到清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清流县自然资源局一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电话:0598-5320011
特此公告。
清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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