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福建省著名农业品牌评选通知的公示

日期:2024-06-14 09:19 来源:清流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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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 福建省林业局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福建省著名农业品牌评选认定工作的通知》(闽农综2024]66号)和《福建省著名农业品牌评选认定管理暂行办法》(闽农绿〔2017]203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福建省著名农业品牌评选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围绕茶叶、蔬菜、水果、畜禽、食用菌、粮油、等优势特色产业中,评定“2024年度福建十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2024年度福建名牌农产品”。

二、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及品牌应符合《福建省著名农业品牌评选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

三、申报要求

(一)报材料

新申报及复评品牌,需按附件1-4的要求,提交一套申报书,其中说明性文字要求准确、精炼,佐证材料要求真实、有效,封面、承诺书及佐证材料均需加盖申报主体公章。

(二)评定程序

根据《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福建省著名农业品牌推荐工作的通知,组织本辖区符合条件的对象开展申报,并对材料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核。20246月20日前将附件表格报送市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以便择优筛选推荐上报,逾期未报则视为放弃推荐

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时间为2024613日至2024620日,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电话:0598-7920100。

 

 

                     

                               清流县农业农村局

                                2024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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