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清流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清流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4月21日至5月13日,县委巡察一组对县直机关党工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22年10月1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整改责任
(一)高度重视,提升认识。县委巡察一组巡察问题反馈会召开后,我委高度重视,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省、市、县委有关巡视巡察整改会议精神,及时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学习县委巡察一组《关于巡察中共清流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的反馈意见》的通知,成立县直机关工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书记罗辉同志担任组长,副书记黄火同志担任副组长,工委委员罗春凤、办公室主任黄景煌、组织股股长张红为成员,具体负责巡察整改工作。常务副书记带头认领问题、主动剖析问题根源,带动班子成员对巡察反馈问题逐一认领整改。
(二)细化措施,压实责任。认真研究制定《县直机关党工委落实县委巡察一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针对县委巡察一组提出的3个方面9项共22个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主体责任单位、主体责任单位负责人、监督责任单位、监督责任单位负责人和整改完成期限。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确保反馈的问题件件有回应,事事有落实。
(三)强化督促,确保实效。先后召开9次巡察整改专题工作会议,认真抓实整改。认真做好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7.9”重要讲话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党建重要法规的学习,增强责任担当。精心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从自身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同时督促整改落实,整改一个问题,对账销号一个问题,不留死角,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注重学深悟透。2022年6月22日至24日举办县直机关党务干部培训班,党工委常务副书记罗辉给党务干部上了一堂《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专题党课。2022年12月2日再一次系统全面组织工委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重新开展学习研讨,班子成员撰写发言材料,交流心得体会。二是注重学习质效。进一步制定完善了2022年度党工委支部学习计划,在会前提前形成学习提纲,及时做好会议记录,并指定专人检查学习记录情况,收集汇总好相关学习资料、发言材料等装订成册。2022年11月24日上午,县直机关党工委联合县委文明办、县委编办、县统计局党支部开展共建,邀请县委党校马清香老师上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专题党课,四个支部20余名党员干部参加了此次支部联合共建活动。三是注重服务中心工作。深化党支部“达标创星”活动,在在职党员7人以上的支部继续开展轮值“书记”活动,2022年,县直机关党组织组织党员干部290人次参加轮值“书记”活动。2022年6月29日印发《关于做好“服务之星”、服务发展和服务群众“最佳举措”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截止2022年底,有工信局党支部、文旅局党支部、司法局党支部等30个党组织38人申报了“服务之星”,检察院党支部、政府办党支部、城关中学党支部等25个党组织报送25项“最佳服务发展举措”,市场监管局机关党委、政法委党支部、文明办党支部等24个党组织报送了25项“最佳服务群众举措”。2022年7月1日下发《关于开展“我在乡间有亩田”志愿活动的倡议》,截止2022年底,县直机关党组织1230名机关党员干部共认领撂荒地148亩。2022年10月18日上午,县直机关党工委联合县委文明办、县委编办、县统计局党支部开展支部共建,组织党员干部到龙津镇大路口村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助力乡村振兴建设。
2.对机关党组织落实党建主体责任指导和督促不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制度机制。于2022年9月26日,印发《关于调整充实县直机关党工委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及时调整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及联系基层党组织,并给每位班子成员发一本调研走访基层党组织情况登记本,到基层党组织调研指导及时做好记录,反馈指导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情况。二是严格督查整改。于2022年9月5日,下发《关于开展2022年清流县直机关党建(9月)交叉督查的通知》,对全县各机关党委、支部开展交叉督查,形成问题清单,发现存在问题累计103个,一对一给党委发出整改通知,限期完成整改,目前检查存在的问题已整改到位。三是强化业务培训。于2022年6月22日至24日举办县直机关党务干部培训班一期,县直机关党务干部45人参加培训。2022年12月15日,举办县直机关党支部书记(党务干部)培训班,邀请晋江市委党校教授吴凡授课,吴凡教授为学员们带来了题为《新时代机关党建品牌创建的案例与启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讲座,132名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参加培训。另县直机关各党委2022年共举办党务干部培训24期,275名党务干部参加培训。四是深化轮值“书记”活动。深化党支部“达标创星”活动,在在职党员7人以上的支部继续开展轮值“书记”活动,2022年,县直机关党组织组织党员干部290人次参加轮值“书记”活动。对个别党支部轮值“书记”人选把关不严的问题发出整改通知,责令整改,并约谈支部党建分管领导。
3.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于2022年10月21日再次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确保学深悟透。直属6个支部(2个退休支部)已按时每半年报送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报告,存在问题和不足已限期整改,已将直属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列入党工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报告。二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对班子会议议题和在“清流机关党建”微信公众号平台编辑、审核、发布的信息,已严格按照“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三是进一步发挥“清流机关党建”微信公众号的作用。2022年已在“清流机关党建”微信公众号增设党旗高高飘扬·党员先锋专栏,刊发机关党建服务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一线涌现出来的党组织和党员的先进事迹3篇。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关要求,于2022年1月28日和2022年8月4日分别召开党工委年初、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专题会议。二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通过自查自纠、互相点评,全面查找个人、股室、部门存在的廉洁风险点,填写个人、股室、部门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5份,并由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审核。 三是严格落实干部“八小时”之外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干部“八小时”之外监督管理,对婚姻关系变动和出省情况未按干部“八小时之外”规定向单位及时书面报告的问题,已于2022年10月24日对该同志进行批评教育。
2.民主议事决策制度落实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于2023年1月10日组织学习《关于完善县直机关党工委“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通知》,进一步强化文件学习和民主意识,已按照要求提前2个工作日填写好《县直机关党工委“三重一大”拟研究事项报备表》,经主要领导批准后,报纪工委备案,并邀请纪工委人员列席会议,会后及时将相关材料报送纪工委。
3.工作作风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发展党员程序。组织班子成员加强发展党员相关业务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已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的程序要求、时间节点按时召开班子会议对发展党员进行研究审批。二是严格办文审核校稿。严肃公文处理程序,强化审核校稿,已更换有误的党支部红头文件,已严格支部文件落款,确保与支部公章保持一致。已对党工委报送的文件和信息,严格执行办公室初审、分管领导复核,避免出现失误。三是严格审核基层党组织上报材料。加大对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审核把关,针对个别党委报送的材料表述有误、不妥的问题,2022年11月25日,已发出整改通知,责令整改,该党委已将整改后的正式文件报送我委。
4.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财务人员使用。2022年8月已解聘外聘的会计和出纳,由本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罗春凤兼任会计,黄景煌兼任出纳。2020年以来共有11笔干部差旅费报销单审核栏会计未签字的问题经核实确实存在公务出差,会计凭证记账、复核栏未签章的已进行补签,制单人员名字误写的问题已整改。二是规范财务报销审批手续。加强业务学习,于2022年12月2日认真组织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财文《2019》28号)、中共清流县委办公室 清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公务接待工作的通知》(清委办发明电《2022》13号)、《清流县财政局关于调整县直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的通知》、中共清流县委办公室 清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三明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针对一些审批单、票据没有签字的,已找出相关材料给主要领导和经办人补签;一些方案、报告不齐全的,已找出相关佐证材料附后。三是规范工会经费使用。进一步规范工会经费使用,2019年工会秋游活动已找出方案附后,2021年工会春节慰问领取人已补签,2020年工会节日慰问人均超支30元计240元,2020年秋游活动餐费超支120元,总计360元已于2022年5月18日存入县直机关党工委联合工会账户,并对经办人进行批评教育。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干部队伍整体战斗力不够强。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干事创业精气神。党工委常务副书记罗辉分别于2022年5月20日和2022年6月22日给工委班子成员和党务干部上了一堂《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专题党课。将党员干部干事主动性、完成工作任务情况、日常表现作为我委年终干部考核等次、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树立激励机制。二是加强业务钻研。进一步加强业务钻研,2022年,开展集中学习27次、研讨3次,举办党支部书记、党务干部培训班2期,工委全体党员干部已完成福建干部网络学院学习任务,并开展业务学习钻研,提高业务能力。三是严格效能管理。严格上班签到制度,对考勤记录表进行检查,督促落实。
2.机关党建工作未能作好模范表率。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认真制定2022年度支部工作计划,严格按照支部工作计划开好党员大会,并认真起草支部工作总结;已规范会议记录,由党员进行记录;党工委常务副书记罗辉分别于2022年5月20日和2022年6月22日给工委班子成员和党务干部上了一堂《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专题党课。二是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相关文件要求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避免出现以职务称呼和希望建议对主要领导同志进行批评和未对班子成员进行批评的现象。于2022年11月11日召开了党工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班子成员严肃认真大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充分的辣味,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认真制定2021年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台账,重新核对民主评议结果,做到评议结果应公尽公。三是扎实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县直机关党工委与县委文明办、县委编办、县统计局开展支部联合共建。2022年6月邀请了三明市委宣传部部务会成员、讲师团团长陈首龙围绕《闽山闽水物华新——习近平福建足迹》进行专项辅导授课。2022年8月,到县法院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接受廉政教育。2022年9月,组织观看闽山闽水物华新特别节目。2022年10月开展了两次主题党日活动,分别是邀请县保密办主任罗群华授课,进行保密工作业务培训;到大路口重温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嘱托,持续深化机关党建服务乡村振兴“1+6+N”模式,助力乡村振兴建设。2022年11月邀请县委党校马清香老师上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专题党课。2022年12月,开展法治宣传主题党日活动。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县委巡察一组巡察县直机关党工委期间,未向县直机关党工委移交信访件和问题线索。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县直机关党工委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在各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一步,我委将再接再厉,继续以钉钉子的精神,把县委巡察一组反馈意见存在的问题整改工作落实落细。
1.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推进问题整改。以对党忠诚、对党的事业负责的政治高度对待巡察问题整改,切实履行好机关工委统一领导机关党的建设和检查督促部门单位党组(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职责,对机关党建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制定对策,持续发力。如建立态常化的督查指导机制、挂包联系党组织常态化工作制度和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等。针对机关党建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善于借势借力,加强督促检查指导,推动机关党建重点难点薄弱点工作落实。
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发挥表率作用。进一步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谈心谈话、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扎实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轮值“书记”活动,强化干部“七种”能力建设,加大党务干部业务培训,提升党务干部能力素质,促进机关党建规范化制度化。
3.加强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深入梳理廉政风险,不断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根据工作新要求,进一步规范财务审批管理,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严格落实廉政提醒谈话制度,注重抓早抓小,逐步形成靠制度管人管事长效机制。
4.深化理论武装,提升履职能力。自觉加强理论武装,增强责任担当,在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上走前头做表率。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注重夯实工作基础,坚持继承与创新结合,扎实推动模范机关创建、支部联合共建、轮值“书记”活动,积极开展党建示范点创建,全面提升机关党建工作质量,努力开创机关党建新局面。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5328150;通信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龙城街22幢,邮政编码:365300;电子邮箱qldgw@163.com。
中共清流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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