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人员名单的公示
日期:2024-07-05 17:25
来源:清流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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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实施2024年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的通知》闽农人〔2024〕2号)文件精神,2024年度三明市下达我县培育“头雁”带头人6人。经本人自愿申报、乡镇遴选推荐并公示,拟推荐6名农业领域优秀人员参加2024年“头雁”带头人培育,现将拟推荐名单给予公示(附:2024年拟推荐“头雁”项目人员名单汇总表)。
公示时间:2024年7月5日--7月11日
联系人:谢远霖 阳美姬
公示电话:7920057
公示期间欢迎来人来电咨询
附件:2024年拟推荐“头雁”项目人员名单汇总表
清流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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