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新增认定未列入革命文物不可移动红色文化遗存初审名单的公示
日期:2024-07-25 11:09
来源:清流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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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福建省未列入革命文物不可移动红色文化遗存认定规范的通知》(闽民规〔2023〕6号)的文件精神,经过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和县老区办现场调研、审核以及局党组研究决定,2024年度新增认定的未列入革命文物不可移动红色文化遗存的初审名单1个,红田区苏(张鼎丞旧居),拟申报未列入革命文物不可移动红色文化遗存。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26日至2024年8月1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清流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老区办)提出,联系电话:0598-5322278。
清流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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